【企业服务年法院在行动】祁阳市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案件
2026-08-24 10:25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01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文婷)近日,祁阳市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灵活运用强制执行与调解和解相结合的方式,成功办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,通过以物抵债的创新执行方式,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。

案情回顾:支付违约,纠纷陷入僵局

原告某新材料企业与被告某新能源科技公司、王某因买卖合同款项纠纷诉至法院。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生效。协议明确约定,涉案新能源科技公司需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43万余元,履行方式为分期支付:2025年7月11日前先行支付10万元,剩余33万余元从2025年8月起,每月固定支付,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;王某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调解协议生效后,涉案新能源科技公司仅按期支付了首期款项,后续分期款项始终未按期履约,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该新材料企业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精准查控:多措并举,深挖财产线索

案件立案执行后,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,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同时,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,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、网络资金、不动产、车辆、工商股权等全部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检索。经查,涉案新能源科技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。为核实真实经营状况,执行干警专程前往企业注册地址实地走访调查,确认该公司早已搬离原址,厂区空置,生产设备亦不知所终,无实际经营迹象,常规现金执行陷入僵局。

与此同时,查控结果显示,王某名下登记有两辆机动车。为防止财产转移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,法院当即依法对上述车辆采取查封强制措施。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约的行为,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措施,全方位压缩被执行人失信生存空间。

柔性和解:以物抵债,实现双赢结局

在信用惩戒的强大威慑下,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,如实陈述自身负债较多、暂无现金还款能力的实际困境,并提出以企业剩余生产设备、个人名下车辆抵偿债务的解决方案。

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约困难,以及单纯强硬执行可能导致债权长期无法兑现、双方矛盾激化的问题,法院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,积极搭建沟通调解平台,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、释法明理,耐心协调抵债资产处置、价款抵扣、物品交付等核心事宜。

经多轮细致调解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,确定以查封车辆及涉案企业机械设备抵偿剩余全部债。2026年7月3日,双方当事人在深圳市南山区完成车辆解封、现场交付手续。随后,被执行人按期将抵债机械设备从河南运送至申请执行人企业所在地,全部抵债物资交付到位。至此,该案剩余债务全部清偿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刘文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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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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